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生长政策问答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加速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工业强省建设,现就进一步支持家庭农场、农民相助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生长,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于2021年11月15日印发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生长若干措施》。为便于社会各界实时、准确掌握相关政策,我们经太过类梳理后形成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生长政策问答》,供查阅。
一、电竞论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具体内容和目标是?
答:围绕打造十大重点农业工业链,连续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农民相助社质量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创新提升工程,加速培育《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生长的通知》(鄂农发〔2019〕19号)提出的“六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从中遴选一批开展示范建设。各地可接纳政府购置服务方式,委托行业协会或联盟、专业机构、专业人才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技术、工业生长、财政治理、市场营销等服务。每年征集推介一批可学可看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到2025年,全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相助社示范社划分到达10000家,县级以上示范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到达1000个。
二、电竞论坛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导员队伍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勉励县级农业农村(农村经营治理)部门参照原农业部《农民专业相助社领导员事情规程》(农经发〔2011〕1号)划定,指定或聘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导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生长提供业务指导、政策咨询、财政会计领导和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导员主要由县、乡农业农村(农村经营治理)等部门(单元)中从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和技术指导相关事情的人员和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相助社示范社、示范性社会化服务组织卖力人组成。每个涉农县(市、区)为当地域每个重点农业工业配备1名领导员,每个乡(镇)配备2名以上领导员。健全农村经营治理体系,将农村相助组织治理专业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规模,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导员培训治理,确保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长的各项事情抓细抓实。
三、如何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共享?
答: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挂号系统和信用评价系统,与市场主体挂号系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湖北数字农经综合服务平台做好数据对接,挂号信息和评价结果在农业农村部门、银行保险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之间依法共享,同时归集到电竞论坛中小企业融资信用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等服务。各级农业农村(农村经管)部门依托挂号系统,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测评估和动态治理,搜集生长前景好、信贷需求强、信用纪录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推送给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四、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投放力度,将接纳哪些措施?
答:勉励银行机构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前提下,为经营稳健、信用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信用贷款政策,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对切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等,推进贷款业务线上治理。将挂号系统中切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首次贷款拓展专项行动”“银税互动”等政策适用工具。加速推广“新农直通贷”,争取扩大相助银行规模。开发创设更多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和特点的特色金融信贷产物,单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计划,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贷”、无还本续贷业务。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制度。
五、如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风险分管机制?
答: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增信力度,推广新型政银担风险分管机制,由省再担保团体、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和地方政府凭据4:3:2:1的比例肩负风险责任。省再担保团体、省农业担保公司、各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创设“见担即贷”“见贷即担”等产物模式,开展银担“总对总”批量(增量)担保业务,开发首次贷款担保产物。省农业担保公司对切合“双控”尺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担保业务适当简化流程,按不凌驾0.8%(政策性扶贫项目担保费率不凌驾0.5%)的优惠担保费率进行担保;对融资需求300万元以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无抵押信用担保;对具有一定规模、发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担保额可提高至1000万元。
六、如何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质押物规模?
答:勉励银行机构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允许权属清晰的农业设施、农机装备、活体畜禽以及农业商标、保单等依法合规抵押质押融资,探索开展团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垦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农村团体经营性资产股份等抵押贷款业务,在农村宅基地制度革新试点地域依法稳妥开展农民住房工业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加速建设全省联网、规则统一、功效完备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完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变现等配套机制,合理降低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抵押挂号、保险、担保等收费尺度。
七、如何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保障作用?
答: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积极落实中央财政地方优势特色农产物保险奖补政策。勉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地方优势特色农产物保险产物,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风险保障需求。指导保险机构健全农业保险下层服务网络,推进承保理赔服务线上化,提高保险服务水平。稳妥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贯彻落实农业再保险制度和大灾风险疏散机制。推进天气保险指数研发及应用。
八、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资金扶持,将接纳哪些措施?
答:省级每年统筹相关资金,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相助社示范社(联合社)开展农产物产地初加工、主食加工,建设清洗包装、冷藏保鲜、仓储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尺度化生产,支持县级以上示范性社会化服务组织聚焦生产单薄环节和小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奖补工具规模放宽到“六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九、如何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业用地供应?
答:省级每年部署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涉农市县每年部署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统筹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长乡村工业的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点状供地项目需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凭据设施农业用地治理。探索推广农村一二三工业融合生长用地新模式,涉及点状用地的建设项目,在供地方案中可将数个疏散地块整体出让。稳步推进农村团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三权分置”革新,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村承包地、“四荒地”、林地、养殖水面等资源规范有序流转,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集中。支持农村团体经济组织依法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委托流转和未发包团体农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使用权流转,接纳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助建设现代农业项目。
十、如何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税费优惠政策?
答:凭据国家划定落实推动涉农工业生长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时宣布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清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治理涉税事项提供便利。落实农产物初加工用电和家庭农场、农民相助社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钱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革新,建设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助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和用水治理机制,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理用水需求,对切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十一、增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人才支撑,将接纳哪些措施?
答:勉励返乡下乡人员领办开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种种人才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事情,按划定落实就业创业相关补助。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年平均培训高素质农民不少于3万人。聚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卖力人、经营治理主干、返乡留乡入乡创业者,分类分批开展针对性培训,并纳入农业经理人、农业工业领军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育规模,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工业带头人。连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电竞论坛十佳农民)及创业创新项目大赛等运动,对获奖人员和项目给予资助。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现行政村全笼罩,用5年时间培养1.5万名优秀青年农民。
十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防灾减灾体系,将接纳哪些措施?
答:完善农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落实机制。推进高尺度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小型水利工程革新提升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完善农业设施建设尺度,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抗灾防灾能力。支持切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时宣布灾害预警信息,普及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知识,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常防控和应抢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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